1985年以来中国是先申请制,同样的发明创造只授权给先提出申请的人,而不是先发明的人所以对方提出专利申请是合情合理的,虽然发明不是他先作出来的这样说您可能心有不甘,但这是我国专利法允许的,如果您对该专利的所属有异议,只能到当地知识产权局申诉。
如果你的发明确实比对方早,并且有相应的证据,可以申请对方专利无效
您可以在别人已经申请的专利上再进行适当的改进,如果改进比较大,作用更好的话,更具实用性等,一般是可以以新的专利进行申报保护的,专利下证后即可投入生产及销售
改成第二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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