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因此,大部分情况是发明专利申请在申请后公开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查不出来。不排除是保密专利申请不公开的情况。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同理,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申请后授权公告前,也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查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