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发表的专利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入户:近5年获得授权的专利且专利申请地址在广州市辖区内的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可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广州市专利信息服务中心通过检索及分析系统查询核实的。 加分分值: 属发明专利的,每项专利按20/(人数+1)计算,发明人为第一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最高不超过40分。 属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专利按10/(人数+1)计算,发明人为第一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属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专利按5/(人数+1)计算,设计人为第一设计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最高不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