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图书馆的借阅规则:1.读者入库时,需先出示武汉理工大学一卡通,进行读者登记、领取“代书板”后,再进入书库选书,离库时将“代书板”还回;2.读者入库选书时,要注意保持图书排架顺序,取阅图书时要将"代书板"放在所取图书的位置上,阅选定图书后,请到借阅台办理借书手续,并请读者自检图书有无缺损涂抹,如果有,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加盖“破损”章。否则,由借书人承担责任,并按规定罚款;3.借书数量:教工、博士生每证借书量不超过10册;4.借出期限:60天,借阅期满可续借一次;5.中外文报刊合订本、工具书概不外借,只限本室阅览;6.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如过期不还,又不办理续借手续,将按图书馆统一罚款;7.遇有特殊需要时,武汉理工大学图书馆有权随时催还借出的图书。 图书馆期刊阅览室规定:1.本馆阅览室内的期刊、报纸面向全校师生开放,读者凭武汉理工大学一卡通馆内阅览书刊;2.读者不得携带书包和个人书刊进入阅览室及书库;3.读者每次在架上取书刊阅览不得超过3册,阅毕按编号放回原处;4.馆内报刊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需复印,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手续后,方可拿出复印,复印后请及时归还;5.读者必须爱护室内公物设施。爱护报刊,不得涂划、污损、裁割和擅自带出本室。如有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6.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在阅览室内打手机,避免妨碍他人。 损坏、遗失、逾期书刊的赔偿规则:图书期刊是教工的重要资源和财产,读者对所借出的书刊须妥善保管和爱惜,不得批划、撕页、污损,如有以上情况按以下规定赔偿。 凡遗失书刊均要购买原书刊赔偿,如买不到书刊,按5倍赔偿; 凡圈划、污损书刊,视其程度予以批评,如有严重损坏,而不能继续使用的,则应购买新书刊赔偿; 借阅书刊应按期归还,逾期不还,停止借阅; 凡未办理借阅手续交书刊私自带出室者,视为盗窃行为,通知单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