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评估确认价值的程序:1、专利权人与评估机构就评估的目的及范围、价格等事项进行前期沟通;2、评估机构展开工作,并搜集专利评估所需资料;3、评估机构撰写报告;4、出具报告。【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六十六条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