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申请日起已经超过6个月了,13个月才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不能通过PCT途径申请国际申请了,可以想向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向哪个国家申请吗?
专利确实有地域性。相同的专利被不同公司在不同国家申请,两项专利有可能并存。一旦两家公司利用相同专利生产的产品同时出口到欧洲,必然产生矛盾,侵权事实成立。同一专利,在不同国家授权,在先权利取决于专利的申请时间,申请日早的公司可以对申请日晚的公司提出专利无效申请。如果在中国的话,专利无效案件一般费用在3万元左右,美国的话,费用将更加高。在专利无效进行的同时,可以在欧洲提出诉讼,请求赔偿。
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直接向美国申请的话,是违反中国的专利法的,如果再将该发明在中国申请的话,是不予授权的。但如果你只在美国申请,不在国内申请,那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是没有问题的。在美国申请就只能在美国享有权利。如果提PCT国际申请的话,也不能指定中国。反正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不先在中国提申请,那从法理上来讲,在中国就不可能享有权利了。专利权转让的话,在国内可以转让。也可以转让给外国个人企业或组织,但手续复杂些,应当有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等东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警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首先,该做法违反专利法第20条。 其次,专利是有地域性的,在美国申请专利只受美国法律保护。对于专利而言,根本就不存在“享受巴黎公约的保护”这种说法。最后,根据上述条约的规定,最好的做法是在中国提出pct申请。
可以,如果没人在欧洲申请,就不冲突。专利具有地域性,只在注册申请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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