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回答你的提问吧: 我再次投稿是否存在法律问题(即版权什么的)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是著作权法32条 也就是说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再次投稿就是合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只规定了满足条件就是合法的情况,那么不满足条件是不是就违法呢,显然不是的。法条的最后留了一个兜底条款:双方另有约定除外。如果违反了约定专有使用权,那么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连约定都没有的情况,那么就是适用法无明文即自由的原则,只要法律没有禁止那么公民在没被禁止的领域都是可以自由行事的,也就是说你可以一稿多投而不受限制 关键是参与网站文学活动的投稿与杂志投稿是否等同 参加活动和投稿性质不同,但是参加活动投稿和正常投稿性质是相同的,都会受到著作权法的调整 他描述的是属于法律上的定义还是行业惯例 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惯例 法律规定在第1点已经解释过了,至于行业惯例一般是会约定著作权使用是不是拥有专有使用权,而作者不愿意按照专用使用权签合同的话出版方往往就会拒绝采用稿件 如果杂志搞文学活动,投稿后选登会付我稿酬吗 不管是网站还是杂志社也不管他们是不是搞活动,只要他们刊登你的作品就得依法取得你的同意并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款支付报酬,除非是属于合理使用或者法定许可的情况才是例外 就提问的情况而言,刊登你的作品是你投稿的作品,视为你同意网站或者杂志社刊登,剩下的就是解决了稿费支付的问题即可 就本案而言,你现在的情况是可以一稿多投而不违法的,放心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