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于同方知网,算是个外企吧
据悉,法院认为知网所属的电子杂志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运营的网站中使用了涉案作品,侵害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其中因知网期刊来源不同,重复上传了两部作品,属于重复侵权。所以一判结果是判决其赔偿女作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报刊杂志类型的
只具有总署批准证书的网络出版的单位,是不具备CN、ISSN新闻单位,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侵犯知识产权。山东女作家状告知网,主要是知网在上传作家的作品时没有告知本人,并且作家本人要用到自己作品时居然要付费。
281 浏览 4 回答
264 浏览 2 回答
156 浏览 1 回答
93 浏览 4 回答
330 浏览 1 回答
285 浏览 4 回答
176 浏览 2 回答
87 浏览 1 回答
353 浏览 1 回答
324 浏览 2 回答
207 浏览 10 回答
120 浏览 12 回答
87 浏览 9 回答
168 浏览 7 回答
154 浏览 11 回答
129 浏览 12 回答
280 浏览 8 回答
316 浏览 5 回答
316 浏览 7 回答
140 浏览 12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