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如果考上公务员如何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如果考上公务员如何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招考等程序,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后,需要和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年限不低于三年,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般来说是试用期肯定是不能报考的。在试用期内实际上也是一种双向选择的过程,只要双方愿意,在试用期也是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但解除聘用合同再去报考别的事业单位或是公务员,这个风险是非常高的。如果在合同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去报考的别的事业单位,寻求一个工作与自己的专业或是能力更加匹配的事业单位,这种案例还是比较多的。比如我有一个堂弟,大学毕业后以后,考起的是成都某郊县的城乡建设委的广告科,三年以后还当了科长,但是由于女朋友在老家的县人民医院当护士,所以一直想回老家工作,但是如果走调动路线,调动的事宜非常难办,所以只有走报考老家交警大队车辆检测中心的工作,车辆检测中心也是属于县交警大队管理的事业单位,通过考试顺利考起了,但是他比较幸运的是,原单位同意他报考,所以考起以后办理调动就非常顺利。到了老家的县交警大队车辆检测中心工作一年以后,由于当地县政府办公室招聘公务员,所以他又报考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岗位的公务员,由于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单位的工作的自然比较好做,加之县政府办公室要人,单位不可能不放,就这样在去年又考起了县政府办公室的公务员岗位,顺利调动到了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今年被派到到国家扶贫办上挂锻炼。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经进入深水期。按照中央既定步骤,在2020年底前,事业单位将全面完成分类改革,实现系统化梳理。其中,行政类事业单位已在2019年3月前完成清理,或并入行政机关,或剥离行政职能转公益类;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中央尚未出台统一方案,有待进一步理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体保持现状,但在局部会根据各自的职称进行必要的撤并整合,减少机构和人员;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全部转企,不再保留事业单位范畴。改革总的基调是压缩机构、精简人员,一些动作大的地区比如辽宁等省市,事业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类事业机构压缩比例在90%以上,其它地区虽然不至于像辽宁省那么力度大,但事业单位机构精简、编制精简、人员精简已是趋势,不可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