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工资个税怎么处理:兼职人员所获得的报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个人所得税法里,征税内容包含工资和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等。兼职一般属于劳务活动,通常不是因为与某个用人单位达成了劳动雇佣关系,而是个人的独立劳动。工资和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主要在于:工资和薪金所得主要是个人因受雇佣于某个用人单位,从事了这个用人单位的劳动而得到的报酬,不是个人的独立劳动;劳务报酬是因为个人是自由职业或因从事了某项劳务活动,没有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和受雇佣的关系,也就是个人独立劳动所取得的报酬。拓展资料:某单位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约成本,聘请了少数专业性质较强的兼职人员,如软件程序维护人员、法律顾问和资深会计顾问等,其中有的是在职人员,有的是退休人员,还有的是非在职的社会人员。公司与这部分人员均签订了聘用合同,按月支付工资报酬。会计处理上按临时人员工资造表发放,企业所得税方面按计税工资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方面也按工资薪金扣缴。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