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者的纳税识别号一点也不能错,多一位、少一位数字或字母都不能使用。应作废后重新开具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是关键信息,绝对不能错的。税号少写了一个数字其他都对了,发票认证时会提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而无法通过认证,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当然就不能报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