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理解“四个尊重”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要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在全社会认真贯彻。”“四个尊重”作为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提出来,充分反映了时代的精神,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经济建设的角度来看,提倡“四个尊重”,有利于激发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活力,充分发挥其作用,以服务于人民和造福于社会;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社会各阶层的力量,加快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越来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世界经济发展的动力已经从主要依靠物力资本转向主要依靠人力资本,创造成为重要的劳动形式。在全社会贯彻“四个尊重”的重大方针,通过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通过尊重人们运用知识、技术、经验进行劳动、管理、创造的实践活动,可以进一步团结人,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发人的创造性,可以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的巨大能量充分释放出来,为经济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然而,如果仅从经济建设的角度来理解和贯彻“四个尊重”,我们就可能背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仅在把握其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上失之偏颇,而且在贯彻落实这一重大方针上也不可能真正达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的实际效果。在新的世纪、新的阶段,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推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指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注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因此,立足科学发展观,我们必须进一步全面理解和深入贯彻“四个尊重”这一重大方针。 “四个尊重”的核心在于对人的尊重。劳动的主体是人,知识为人所掌握,创造是知识与劳动相结合的人的实践,人才是勤于劳动和勇于创造的人群。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归根到底就是尊重人。而尊重人,就不能仅限于言表而不深入到内在的德性修养,也不能流于形式而不转化为到社会的伦理要求。可以说,对于人或者其它对象采取尊重的态度,不仅是实现执政党自身政治目标的方式,同时也通向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道德状态的途径。尊重什么对象,不仅反映着执政党所代表的阶级和社会集团的立场、观点、利益、需要,同时也是社会进步的阶梯和社会文明的标尺。 所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全面理解“四个尊重”,我们不难看到,它不仅仅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手段,而且是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对于物质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而且对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也具有深远的意义。贯彻“四个尊重”,使之既体现于物质上,又体现于精神上;既体现于党政部门的态度上,又体现于人们的一言一行上;既体现在相应的政策机制中,又体现在良好的社会风尚中。这不仅有利于社会所有成员的全面发展,以“尊重自己和他人”为起点形成诸如审慎、诚信、友爱、宽容等各种美德;而且有利于社会的全面进步,由“尊重每一个人”为起点形成公平正义的制度伦理。 正因为“四个尊重”具有丰富内涵和深远意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全面贯彻“四个尊重”方针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内容和重要要求,并将其与“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联系起来。当前,我们应当深化认识,把贯彻“四个尊重”提高到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把贯彻“四个尊重”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契机,使每一个人都得到平等的尊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诚信友爱和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