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余庆县大乌江水利站站长(504405) 杨再飞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利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命脉和基础产业地位愈加突出;水利事业的地位决定了水利基础设施重要性。因此,如何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个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下面结合我这几年的实践和应用,我们认为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完善工程建设质量控制体系。第一,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搞好建设管理工作的基础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项目法人制是龙头,是核心,如果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其它建设管理工作也将无法深入开展。我们认为,落实好项目法人制,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针对目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不同组建项目法人。二是要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在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应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三是要严格项目法人单位人员配备,不仅专业齐全,而且人员素质要高,有经验。因此,加强招投标阶段的工程建设单位选择,就显得非常重要。第二,中标价格的选择。合理的中标价格是业主以合理的价格获得满意的承包商、中标人获取合法利润的基础。中标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他们在施工中采取的施工态度和对质量的重视程度。目前普遍采用的中标方式有三种,最低价中标,在标底一定范围内的低价中标和复合标底最接近者中标。最低价中标对建设单位降低工程投资非常有利,但在实践中发现,部分承包商尤其是那些“三无”承包商,为了获取中标资格,往往不惜以压缩自己的利润空间盲目报价、低价抢标。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则采取或偷工减料,或无理索赔等种种不正当手段以避免自己的损失,使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无法得到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通过这几年的实践来看,采取这种方式中标的工程,质量都不是很好,管理难度也大,不宜采用。复合标底中标弥补了最低价中标的缺点,施工单位的利益在投标过程中得到了最大的体现,投标价格比最低价中标要高的多,较符合施工队的利益。由于有较大的获利空间,施工单位一般不会采取偷工减料来谋取利益,工程质量有所保障。但对建设单位来说必将造成投资的增加,由于我灌区工程均属小型工程,应标的施工单位基本上是本地区的承包商,相互之间较为熟悉,在买标过程中一般都知道竞争者是谁,这就为承包商相互串标提供了机会,一些人为了获利,往往串通起来,投标价格均远高于建设单位的标底价格,造成建设单位投资增加,使建设单位在招标阶段对工程投资的失控。以投资的增加来换取工程质量的保障不利于工程的建设。因此,这种投标方式也不适用于我灌区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在标底一定范围内的低价中标,其计算方式与复合标底中标类似,它以建设单位的标底价为基准点,规定一定的范围,投标人的报价如果超出范围则为废标,取消竞标资格,然后在有效标范围内选择最低价中标,这种方式既弥补了最低价中标方式中承包商不合理的压价,又防止了复合中标方式中承包商无限制的抬高报价,既合理保证了施工单位的获利空间,又能够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的恶意加大。对承包商而言,由于报价合理,他们就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工程建设中去,从而为工程质量的控制提供了物质保证。对建设单位来说也避免了工程投资的失控。一般能够取得较好的建设效果。第三,严格合同管理。目前灌区小型水利工程大多沿袭我处原来拟定的简易合同范本。合同管理的好坏,除了合同条款的制定外,关键在于合同的执行,能否严格执行合同,以合同作为约束的手段,规范施工和管理行为,对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工程质量保证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灌区在工程实施中普遍采用了以所为单位建立的工程监理制度,各管理所作为本辖区工程建设的监理主体于管理处签订建立合同,管理所在于具体的监理站签订监理委托责任书,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头上,具体负责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这种方式大大提高了工程的监督力度,从而保证了合同的有效管理和工程的顺利实施,但由于各所对这项监理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委派的监理人缺乏现场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导致工程监督不力,出现问题往往不能及时解决,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往往让施工单位不满,处理难度较大。因此,要严格执行合同,首先应该加强监理人员培训,任用选拔业务精、敢于负责的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要求监理人员以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设计说明、标准图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共同性依据,以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建筑材料及制品、构配件等的质量技术标准、施工工序质量控制(如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等作为工程质量检验控制的专业性、技术性、法规性依据,进驻现场,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理,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第四,量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所以为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大乌江处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落实责任,从上到下签订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书,责任明确到个人,与工资奖金挂钩,使工程质量成为所有参建单位人员的共识;二是强化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三检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经常进行随机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每半月进行一次质量抽查,随着工程进展定期与不定期的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严格按设计和技术规范施工,克服预防工程质量通病。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违规施工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工程推倒重做。同时,在材料进场上严格检测把关,对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入场。严格执行合同,尽可能地减少设计变更,杜绝索赔,控制工程投资。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设项目质量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完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分工负责的局面。加强质量监督工作,一方面是强化各级黄河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建立了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各阶段验收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鉴定意见,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参加处理,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不仅要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而且还要检查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及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及运行状况,树立起质量监督部门在质量管理中的权威性。另一方面是加强项目稽察检查和积极发挥社会舆论对质量监督作用,要选择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水平高的专家,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执行稽察检查使命。
1、水工建筑物日常巡视,观测及数据分析整理、预测;随时撑握建筑物的运行状态;2、及时发现各设施、设备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待批准后组织实施;3、水利工程效益记录、分析;4、水工建筑运行管理等。
192 浏览 2 回答
100 浏览 5 回答
263 浏览 2 回答
195 浏览 5 回答
133 浏览 1 回答
104 浏览 2 回答
115 浏览 2 回答
166 浏览 3 回答
237 浏览 1 回答
247 浏览 2 回答
187 浏览 5 回答
159 浏览 10 回答
143 浏览 5 回答
150 浏览 8 回答
155 浏览 7 回答
324 浏览 7 回答
286 浏览 8 回答
106 浏览 3 回答
292 浏览 10 回答
275 浏览 10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