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专利入账依据:企业专利申请成功,专利费需计入无形资产并分期摊销;2、从无形资产确认的当月开始,在摊销期内每月进行摊销;3、未形成专利资产的专利费,由管理部门使用的,直接计入企业损益;4、未形成专利资产的专利费,由研发部门使用的,先计入研发支出,再结转至企业损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