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中小核算弱化现象日趋严重,导致中小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风险。为此,在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过程中要明确会计主体;会计制度的应简单、易懂,便于操作;适当运用谨慎性原则;会计制度应尽可能与税法保持一致;完善会计监管体系;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会计核算弱化;会计核算制度 目前,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由于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造成一些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弱化现象严重。从近几年的税务管理和税务稽查实践来看,很多企业因为会计核算弱化,导致了财务核算及税务处理上发生错误,造成了需要承担补税罚款等不必要的损失。 一、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弱化现象日趋严重 中小企业较少配备专职会计,使用兼职会计现象比较严重。虽说这些会计经过了一定时期的培训,也有一定 的从业经验,但他们往往一个人身兼数家企业会计职务。兼职会计由于不参与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他们在做账过程中任凭业主支配。业主提供多少凭据就做多少,不能完整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缺少对企业经营行为应有的监督,失去了会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同时,由于这些兼职会计身兼数家,对他们缺少约束机制,一旦在利益上和业主存在利害关系,达不到目的不辞而别现象时有发生。此外,由于兼职会计相对稳定性差,如交接不及时还可能造成下一任会计做账不衔接,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经营的连续性,从而违反有关会计规定和财务准则。 中小企业业主与会计存在裙带、亲属关系。由于中小企业大多是私营企业,所有经营行为都是自己说了算,因此他们在经营管理上不希望外人知道更多的企业秘密,于是对比较敏感的会计部门都用亲属和有裙带关系的人,而这些人因和业主存在不可分割的利害关系,往往在账务处理上完全听从于业主,不能放开手脚核算。会计监督作用完全失去,从而导致财务核算混乱,弄虚作假的行为时有发生。 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人员知识老化现象严重,知识更新较慢,远不能适应会计核算的需求。从目前情况来看,一些改制后的中小企业大量使用原国有和集体企业临近退休或己退休的老会计,这些企业会计大多数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会计人员,对新会计知识接受能力相对较弱,知识更新较慢,无法适应新的会计核算要求。他们不具备应有的机知识,对税务部门要求的网上申报无法适应。 二、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风险 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弱化现象导致了中小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着极大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银行存款、现金管理、仓库管理极度混乱;会计核算不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进行,如收入与成本费用不配比、折旧的摊销前后不一致、成本核算不规范等,导致会计报表反映的资料不真实;银行账户多头开户,将某银行账户不归并入账进行收支账外核算。 支出凭证套用不合法凭证或白条入账。存货管理混乱,购入原材料无验收制度,仓库无领发货制度,存货计价任意,账物不符,账账不符;产品销售不入账、设置“小金库”,应收账款失控,收入支票任意背书,“实收资本”不实,空壳验资或以其它形式抽逃资本。 三、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制度的适用主体要明确。这一原则要求对中小企业应该有比较明确的界定标准,以保证会计制度有一个恰当的适用范围。中小企业的速度很快,经营规模、职工人数、资产多少等指标经常变动,将这些指标作为划分中小企业的标准势必其可操作性。另外,因为出资者是否进行企业的日常管理同企业规模大小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所以也不宜作为划分的标准。笔者认为,正确划分中小企业的标准应该是两条:其一要看它是否从资本市场筹资,其二要看它的注册资本的大小。不从资本市场筹资而且注册资本低于规定标准的应将其界定为中小企业,采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无差别的会计信息揭示制度,即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不论组织形式如何,不论其经营的复杂程度的差别有多大,要求其提供的会计报表的格式与内容都是一致的。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使我国会计规范制定部门在制定会计制度(准则)时面临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对于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来说,由于它们基本上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拥有众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从而要求制定的会计制度(准则)尽可能地与国际惯例接轨,尽可能地全面、详细;另一方面,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他们无论在规模。经营管理水平,还是在会计信息的需求上,都无法与大企业相比,它们要求制定的会计制度(准则)只要能够满足有限的信息使用者的基本需要就可以了,不必象大企业那样需要满足资本市场上众多股东、各政府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群体的需要。因此,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应当符合他们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宜过分繁琐复杂。 如果采取折中的办法,制定的统一会计制度既要满足国有大型企业的要求,同时又要照顾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这种做法一方面使大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无法充分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另一方面使小企业会计人员疲于应付相对于自己来说十分复杂的统一制度而付出过高的成本。针对这种情况,财政部在2001年1月1日实施《企业会计制度》之后,将制定和发布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本文试从理论上分析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性作一探讨。 一、制定与实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理论支持 从理论上看,不同规模的企业分别适用不同繁简程度的会计制度,符合基本的会计原则。 1.从成本与效益原则来看。会计信息的提供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会计制度的制定成本;二是会计制度的运行成本。 从会计制度的制定成本来看,由于我国目前《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制定并发布,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基本假设、基本原则以及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会计报表的列示上大多数只是繁简程度的差异,并无实质上的差异。所以,在财政部已经制定并发布《企业会计制度》之后,再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所引起的增量成本相对于全国几百万家中小企业所获得的收益来说是微不足道的。 从会计制度的运行成本看,它又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成本是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另一部分是相关利益群体获取和使用会计信息的成本。从企业角度讲,中小企业相对于公司制的大企业来说一般规模较小,中小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一般比较简单;许多中小企业没有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的职能一般由会计机构代管。如果强制性地要求他们按照以大型企业为目标定位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信息,将使中小企业付出过多的编报成本,使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疲于应付填报各种对使用者来说没有多大意义的报表,其最终结果非但不能保证中小企业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还会对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现状“雪上加霜”,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讲,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企业的单一的业主或有限的股东,以及国家税务部门等。对于单一的业主或企业股东来说,他们对于财务会计不一定都熟悉,要完全看懂按照复杂的会计制度提供的会计信息是有一定难度的。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许多都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合而为一的,因此业主或股东可以通过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来获得相关的信息,而不必完全通过会计信息来获得。对于国家税务部门来说,他们所需要了解的仅仅是企业的纳税情况,而对于其他的会计信息并不关心。由此看来,中小企业按照复杂会计制度提供的会计信息实际上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会计制度的制定成本还是运行成本来看,中小企业按照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提供财务信息都是不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的。 2从相关性原则来看。会计作为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信息系统,其基本任务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关和有用的会计信息。然而,如前所述,不同的企业由于其规模和组织形式的不同,其理财方式与渠道、企业内部管理的水平和复杂程度等方面都存在差异。相比较而言,中小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得单一、简单、总括的会计信息就足以满足其决策需要、而大规模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则需要更多、更复杂、更为详尽和全面的会计信息才能满足各个有关方面的需要。会计制度的设计应当客观地反映这种在实际工作中对会计的不同要求以及对会计信息的不同需求,也就是制定有差别的会计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与其使用者的决策过程紧密相关,才能更好地符合会计的相关性原则。 3.从可靠性原则来看。所谓可靠性,是指确保会计信息能免于错误以及偏差,并能忠实反映意欲反映的现象或状况的质量。信息如果不可靠,不仅无益于决策,而且还可能造成错误的决策。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我国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行难,会计人员素质比较低、缺少应有的职业道德,企业管理人员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而指使会计人员做假等原因外,会计制度的设计是否合理、有效也是我们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原因。应该说,我国过去和现在实行的不同规模的企业毫无差别地按照同一个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信息,也是造成和加剧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我们针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分别制定执行不同繁简程度的会计制度,会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从而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 4.从可比性原则来看。会计信息的可比应当以反映真实为依据,缺少可靠性的会计信息之间的比较是毫无意义的。由前述可知,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有利于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可靠性的提高,从而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对比的质量与效果。 另一方面,事物之间的可比只能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的可比,事物之间的可比应当建立在有意义的基础上。我们很难想象将一个仅有几十人的小企业的会计信息同一家跨国公司或上市公司相比较有什么意义和必要性。如果我们强求大企业与小企业采用同样内容的会计科目表,编报同样内容与格式的会计报表,提供详尽程度相同的会计信息,这实际上是对可比性会计原则的片面的、僵化的理解。其结果只能是“以小拖大、以大累小”,造成对大企业的会计信息揭示质量的要求因顾及小企业而无法提高;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因片面地追求与大企业可比,而付出过多的编报成本。因此,实行有差别的会计信息揭示制度,使会计信息的比较在特定的范围获得更有意义的结果,是符合会计的可比性原则的。 5.从重要性原则来看。一项信息是否重要。是否应当单独提供或揭示,应视其本身的性质及相关情况而定。一些对大企业来说非常重要的会计信息,对小企业来说有可能没有任何实际用处;而某些对小企业来说非常重要的会计信息,对大企业来说并不重要。因此。实行有差别的会计信息揭示制度,使不同规模的企业分别提供适应其特点的有差别的会计信息,从而满足不同层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可以促进企业的会计工作更加有效。 可见,针对不同规模的企业适当地制定不同繁简程度的会计制度符合会计的基本原则,同时也符合目前我国在国企改革中“抓大放小”和加快发展中小企业的总体思路。它一方面适应了广大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力量较弱。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相对较低的特点,同时又可使人们对于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的会计信息的揭示提出更高的要求。而不必顾虑小企业是否能接受的问题,这样可以更有利于我国会计理论与实务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二、国际上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有差别的会计信息揭示制度作为一项会计惯例早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国际上有差别的会计信息揭示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专门为中小企业量体裁衣的简化的会计制度,采用这种类型的国家主要代表是法国;另一类是会计准则(制度)的制定仍然以大型企业为标准,而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某些准则(制度)的豁免,采用这种类型的国家主要是美国、英国、日本等一些国家。在法国,为了满足不同规模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不同需求,法国的“全国会计方案”将统一的会计科目表和会计报表划分为详略程度有明显差别的三个系列:简略系列、基本系列和发展系列。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选择其中的一个系列。 此外,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17次会议于200年7月3-5日在日内瓦召开,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处向大会提交了题税中小企业会计》(Accounting by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zes)的讨论稿。讨论稿中指出:由于中小企业在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小企业的会计需求与大企业和上市公司存在很大差别,要求中小企业都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这样的标准来进行报告,显然没有意义。因此应当根据中小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特征专门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 在美国,其公认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对公司有关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只对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公司有法定的约束力。而对其他企业是没有约束力的。除此以外,美国在要求企业提供现金流量表方面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司给予编报现金流量表的豁免。英国在其会计实务中更多地实行了有差别的会计信息揭示制度,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提供简化了的会计报告资料。中等规模的公司可提供简略的损益表和正式的资产负债表和正式的董事会报告,小规模企业享有编制与提供现金流量表的豁免权。 鉴于目前我国企业会号权人员的素质状况和企业内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质量和数量需求的不同情况,我们国家应当积极借鉴世界上其他各个国家的经验,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从而促进我国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水平的提高,使会计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需要其他的加 283917229,谢谢
中外会计要素之比较[摘 要] 会计要素是会计理论的基石,是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通过对中国会计要素和国际会计准则(IASC)以及个别国家对会计要素的划分和定义进行比较,找出各自优缺点,发挥它们各自优势。 [关键词] 会计要素;国际;中国;比较 会计是应用学一个分支,它把有关企业经营和理财活动的信息提供给信息使用者。我们应当把吸收和借鉴国外会计中一切好的经验作为重要的目的之一。有史以来,会计不断演进,以满足从事经济交易的人们的需要。随着生产力的国际化,会计自然也跟上了发展的步伐。但会计在全世界有着明显的差别。这是因为会计的发展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的、经济、和就会产生不同的会计制度,每个国家的会计准则和实务都是经济、、制度和文化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结果。会计要素是人们对会计或称会计报表所考察和反映的内容进行适当分类所赋予的称谓。会计要素的划分和设立是人的主观意识和客观要求相结合的产物。会计要素设立的差异也有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任何两个国家之间的这种组合几乎都不可能相同,因而差异是必然的。通过比较有助于我们吸收借鉴国外的好的经验以促进我国会计改革。 国务院发布关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会计法》的配套法规,该条例系统规范了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对外提供、法律责任等重大方面,并在其中规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在会计报表中的列示要求。与我国1993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相比,条例关于六大会计要素的界定有了很大的变化和完善,与国际上其它团体或国家的会计要素的界定相比各有特色,也各有利弊。本文拟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以下简称框架)中规定的会计要素界定为基础,结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会计要素的界定,与我国会计要素进行比较研究以期正确理解会计要素。 一、会计要素定义的比较 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在框架中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作为以往事项的结果而由企业控制的,可望向企业流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按照这一定义,资产的特征被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资产能够直接或间接地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就是说,资产作为一项经济资源可以独立地或与其他资源结合在一起,通过有效使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否则,不应当确认为资产。这是资产最重要的特征。第二,资产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中获得的。只有过去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才能增加或减少企业的资产,而不能根据计划或来确认一笔资产。第三,资产必须为企业拥有或控制。拥有是指企业对其享有所有权;控制是指企业虽然不享有所有权,但掌握了某项资产的实际未来利益和风险,可以通过该资产的使用获得未来经济利益。 条例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一定义与基本准则对资产的定义相比,有以下几点变化:第一,增加了“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第二,增加了“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第三,取消了“能以货币计量”。变化后的定义从理论上保持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高度概括了资产的基本特征。其实践意义则是可以根据资产的定义确定纳入企业会计核算的资源范围,同时也对现行的财务报告提出新的要求,例如,应当要求企业将“不良资产”单独列示与报表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因为不良资产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至于取消“能以货币计量”,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货币计量作为财务会计的三大支柱之一,已经被纳入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即凡通过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基本前提之一就是能以货币计量,在定义中不必提及,这对负债要素同样适用。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特定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这“未来经济利益”成为所有会计要素的共同基础,澳大利亚对资产的定义与美国基本相同,差别在于它强调资产是“被企业控制”的,而不是“获得”。国际会计准则和新西兰也都认为资产是“为企业所控制”的,但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资产的内涵是“经济资源”。虽然各国的表述各有差异,但都基本上揭示了资产的基本特征,正如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定义资产时提出的资产三大特征。第一,资产包含未来经济利益,其中,未来经济利益表现为给企业带来未来现金流量的一种能力;第二,企业能从资产中获得经济利益或控制别人得到这种利益;第三,引起企业获得这种利益、控制别人获得这种利益的交易或其他事项已经发生。这一定义与我国的新会计法定义相近本质相同。 负债 国际会计准则在框架中将负债定义为:“负债是指由于以往事项而发生的企业的现存义务,这种义务的结算将会引起含有经济利益的企业资源的外流”。按照这一定义,负债的基本特征可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负债是企业现存的经济义务,该义务是由过去经济业务事项引起的;第二,负债将要由企业在未来某个时日加以清偿;第三,负债的清偿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条例对负债的定义是:“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与框架关于负债的定义基本一致,较好地概括了负债的基本特征。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负债定义为现在承担的未来经济利益牺牲的义务等。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认为负债有三个特征:(1)它表明了某实体当前对其他实体的义务或责任,该责任将会在未来特定日期通过资产的转让或使用来清偿;(2)这种义务或责任使企业无法避免未来的利益牺牲,或选择的余地很小;(3)导致企业承担义务或责任的交易或事项已经发生。 FASB将负债定义为:“特定实体由于当前义务引起的经济利益未来可能的牺牲,该义务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引起的,表现为转移资产或提供劳务。”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负债的定义与美国完全一样。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是:“负债是当前所承担的义务,该义务是由过去的事项引起的,清偿该义务将导致企业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的流出。”尽管各国的表述有所差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认为负债是一种经济义务或经济责任,都抓住了负债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出”这一本质。比如,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等认为负债是“经济利益的牺牲”或者必须“转移的经济利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是“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的流出”;加拿大采用了列举的方法进行表述:“将来要通过转交或使用资产,或提供劳务,或放弃其他经济利益”;我国则将“经济利益的牺牲”描述为“将以提供劳务或支付经济资源之方式偿付者”。 所有者权益 国际会计准则在框架中将所有者权益定义为:“产权(所有者权益)是指在企业的资产中扣除全部负债后的剩余权益。”根据这一定义,所有者权益的基本特征是企业的剩余利益,即资产减去负债以后的余额,该利益归企业所有者拥有。会计等式将所有者权益表述为: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该等式说明,负债作为企业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是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既定义务;在负债既定的前提下,所有者权益的大小受资产变动的影响,收益与风险同在,当企业因分配利润后经营亏损使资产减少时,所有者权益减少。 条例将所有者权益定义为:“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 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既说明所有者权益属于企业所有者,又表述了其金额为企业的剩余利益。美国把所有者权益称之为“权益”,认为“权益是实体在资产减去负债后享有的剩余权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对权益的定义与美国完全相同。 收入 收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国会计理论界一般认为广义的收入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和收益,狭义的收入仅指营业收入。国际会计准则在框架中列示的收益要素可以理解为广义的收入,其定义为:“收益是指会计期间内利益的增加,其形式表现为由资产流入、资产增加或是负债减少引起产权增加,但不包括与产权所有者出资有关的类似事项。”并进一步指出:“收益的定义包括了收入和利得,收入在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有各种不同的名称,包括销售收入、服务费、利息、股利、使用费和租金等。”“利得包括了符合收益定义的其它项目。”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准则中关于收入的定义是狭义的:“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致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总流入。”这一定义不包括投资者出资所导致的权益的增加。FASB使用了狭义概念的收入。将收入定义为:“收入是由于生产或制造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其他构成企业当前主要或中心业务,而带来的资产流入或改善以及的清偿(或两者兼而有之)”。收入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收入仅指正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收入,依据的是“流转过程收入理论”,强调收入实现的完整过程。对于非正常经营收入,FASB单独设立了“利得”要素加以反映,因为利得实质上是一“偶发性”、“边缘性”的“净收益”。设立“损失”要素反映非正常经营活动的支出,因为损失实质上是一种“偶发性”、“边缘性”的“净亏损”。利得与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毋需按配比性原则加以确认。“全面收益”仅仅是将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定期汇总的结果。 条例则将收入定义为:“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既指出收入产生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又说明收入会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 费用 费用是与收入配比的一个会计要素,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国际会计准则在框架中所列示的费用要素是与收益要素相配合的广义费用,其定义:“费用是指会计期间经济利益的减少,其形式表现为由资产流出、资产递耗或是发生负债而引起业主产权减少,但不包括与产权所有者分配有关的类似事项。”并进一步指出:“费用的定义包括了损失,也包括那些在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费用。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费用的例子有,销售、工资和折旧。”“损失是指在企业日常活动之中或之外发生的符合费用定义的其他项目。”可见,广义的费用不仅包括为取得营业收入发生的资产减少和耗费,还包括与赚取营业收入无关的资产减少与损失;狭义的费用仅指前者。与狭义的收入相对应,狭义的费用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第二,费用的发生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根据这一特征,当期生产成本不应当确认为费用。我国在有关会计法规中关于费用的定义都是狭义的。 FASB使用了狭义概念的费用要素。费用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费用仅指正常经营费用或支出,依据的是配比性和应计制会计原则,强调费用产生的因果关系和费用责任的合理归属。无须按配比原则加以确认“全面收益”仅指将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定期汇总的结果。 条例则将费用定义为:“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较充分的概括了费用的特征。与条例关于收入的定义一致。 利润 利润是一个差额,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取得的广义收入超出广义费用的部分。国际会计准则在框架中没有将利润作为一项会计要素单独定义。这可能是因为收益和费用都是广义概念,利润是收益与费用的差额,不把利润作为一个要素也不影响确认。美国FASB也未给利润定义,但利润作为会计要素在数量上是收入与费用配比的结果,按广义收入和广义费用配比出的利润,是美国FASB所倡导的全面收益的概念,美国FASB将综合收益定义为:“全面收益包括报告期内除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外,一切权益上的变化”。 条例则将利润定义为:“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两者的含义基本一致,一致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两个:一是国际会计准则没有对利润单独定义,不明显存在与国际接轨的问题:二是利润要素的含义在我国的会计理论和实践中已经得到广泛认可,符合我国国情,成为中国会计的特色之一。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收入要素和费用要素的定义都是狭义的,广义收入中的利得(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与广义费用中的损失(营业外支出和投资损失)以其差额(营业外收支净额和投资净收益)列为利润的二级定义,成为企业净利润的构成内容。 二、会计核算对象要素的改进 总体上看,FASB、IASC和中国之会计要素确立各有千秋。三者均确立了会计核算对象的“基本要素”,但却忽略了其他层次要素的界定。在所确立的基本要素中,IASC的结果较为合理。FASB尽管涉及到次级层次要素的确立,如“业主投资”等,但全部要素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却无法加以解释。中国会计准则基本吸收了FASB和IASC的长处。 然而,笔者认为,上述会计要素确立存在两大方面的缺陷:理论上的缺陷是忽略了影响会计要素确立的决定因素;实务中的缺陷是现有会计要素无法为会计方法提供理论说明(如各种财务报表的理论依据)且会计要素缺乏应有的内在关系。 会计要素的确立主要取决于实体的经济活动特征和投资者等对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要求。确立会计要素,目的在于规范对会计核算对象及其规律(表现为会计核算对象要素及其内在联系)的认识,为会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奠定基础。会计对象要素及其关系是各种会计方法建立和应用的理论基础。包括帐户、复式记帐、会计确认与计量、财务报表等,而会计方法的运用又直接关系到企业投资者等对会计信息需求的满足。因此,会计对象要素的界定,既影响会计方法的选择与运用,又关系到会计目标的实现程度。 经济和企业经济活动的特点,影响到会计对象要素的确立。盈利组织与非盈利组织经济活动的目标和特征等均有较大差别,因而其会计对象要素的设立也不相同。非持续经营企业的经济活动特征、具体会计目标等有别于持续经营企业,其所确立的会计对象要素亦有差别。比如,清算企业的会计对象要素是清算资产、清算债务、清算净权益、清算利得和清算损失。 会计目标是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所要达到的目的,它是会计系统与经济环境的联结点,体现着企业经济环境对会计的客观要求和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内在需要。会计对象要素的确立深受会计目标的影响,由于会计目标的内含与外延总是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而不断变化与深化,故会计对象要素的划分以及不同要素的重要程度等,均非一成不变。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以及其他新型交易的迅速发展,使得投资者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在广度和深度上均有很大程度的拓展。相应地,会计对象要素的确立也在发生深刻变化。1992年10月,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发表第3号“财务报告准则”(ARSNO3),针对传统财务会计系统下利润表只揭示“已实现、已确认”收益而不能满足投资者对“真实与公允”信息的需求的缺陷,提出了确认“全面收益”的思想。该份准则将利润表包括的 内容,从“已实现、已确认”项目扩大到“未实现、已确认”项目,并以“利得”和“损失”要素以广义的解释,认为利得是“除涉及所有者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在内容上包括收入和其他利得;而损失是“除涉及分派给所有者款项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在内容上包括费用和其他损失。无独有偶。美国于1997年公布的第130导“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NO130)要求报告企业的“全面收益”,实际上也是类似作法。因此,我们应以发展和变化的观念去认识会计对象要素及其确立问题。 和会计目标变化对会计要素的影响结果,主要体现在会计要素结构体系的完善和会计要素内涵的延伸(如利得、全面收益等要素内涵的“扩容”)。 笔者以为,会计对象要素实质上是一个包括多层次结构的整体概念,在这个结构整体中,静态要素与动态要素相统一,存量要素与流量要素相结合,基本要素、次要素、支要素分三个层次相互关联。 按照笔者提出的会计对象要素框架结构理解,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无非是资产、负债、权益、收入和费用等内容,主要反映“基本要素”内容的财务报表是企业基本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一般而言,以基本要素为基础建立的财务报表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以次要素或支要素建立的财务报表其可变性较大,现金流量表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即是证明。当然,为适应经济环境和会计目标的变化,企业的财务报表体系与结构将不断变革,但其理论基础仍将是上述会计对象要素框架结构。以上会计要素定义的基本特点是:以某一特定主体为主语,以经济效益为主线,既揭示各要素的本质特征,又阐明各要素的内在联系,共同组成一个科学合理的会计要素体系。 [参 考 文 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制定。企业会计制度[S]上海: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庄恩岳主编。中外会计准则比较[M]北京:中国出版社,1999, [3]王德升,白綮鲁,阎金锷主编。国际会计[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 [4]财政部会计司。国际会计准则[S]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5][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娄尔行译。论财务会计概念[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6]葛家甜,林志军。现代西方财务会计理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 [7]唐国平。会计要素及清算会计要素[J]会计研究,1999,(3)。 [8]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S]北京:出版社, [9]刘兴云著。中西会计比较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10]乔玉洋。从会计要素的国际比较中引发的思考[J]南京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