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您好,我是一名业余作家,经常在报刊上发表个人作品,不懂稿酬所得征税的问题,请问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专业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无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