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应该是专利局审查流程中出现的一种内部中间文件,登录电子注册账户后,有时可以在查询系统显示,有时不显示。如果显示,则是在完成办登手续后的“待授权公告”或者“待公告”状态时。一旦正式授权(确定授权公告日)后,状态变为“专利权维持”,“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就不再显示。根据“发明专利授权证书”中的说明“本发明经过本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授权专利权,将颁发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该证书应该仅是在完成办登手续后形成的内部中间文件,分配一个授权证书号,并确定基本著录项目信息:发明名称、发明人、申请号、申请日、申请人,用于后续制作发明专利证书。推测形成这个文件后,才能进入授权公告的排队状态,待分配发明专利证书的证书号和授权公告日,结合“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的信息,制作“发明专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