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系列及级别根据现行的制度,职称按不同的系列去划分种类,如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等。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有部分系列初级可分设为助理级和员级。原来只有部份系列设有正高级,部份系列不设正高级。2017年1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2](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共涉及中小学教师、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具体的系列及级别:系 列高 级中 级初 级正高级副高级助理级员级高等学校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讲师[3]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 说明:群众文化专业职务靠用图书馆、博物馆职务系列。法医技术人员职务靠用卫生技术职务系列。法医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相应定为:主任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主检法医师、法医师、法医士。审计专业人员靠用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系列,各档次专业名称的简称为: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助理审计师、审计员。计量检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靠用工程技术职务系列。专利技术人员靠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系列。专利审查人员技术职务名称为:专利审查研究员、专利审查副研究员、专利审查助理研究员、专审查研究实习员;专利代理人员的技术职务名称为:专利代理研究员、专利代理副研究员、专利代理助理研究员、专利代理研究实习员。文学创作专业人员靠用艺术人员职务系列,采用编剧(含各类创作)类的名称和档次。文学创作专业人员的职务名称(创作等级)定为:文学创作一级,文学创作二级,文学创作三,文学创作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