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验收统一标准专门规定了验收不合格时的处理:1 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一、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要求时,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经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二、法律规定《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