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基本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14%应纳税额的计算(1)原始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原始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纳税资料,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查核实。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没有按每一个人逐栏逐项填写的,或者填写内容不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扣缴义务人重新填报。已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可以将《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写实际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的情况;《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填写支付了应税收入,但未达到纳税标准的纳税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