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图书馆服务指南:一、图书馆大厅出口处安有图书防盗报警系统,读者在离馆前请务必将所需借阅的图书办理外借手续。凡未办理外借手续而擅自将馆藏图书携带到门禁者,一律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即:写出检查、公开通报并收取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a) 图书借还总台安装了双显示屏,读者在办理图书借还手续时请注意查看结果。如有疑问,请当场告知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否则,产生的违约金、赔偿等后果由读者自己负责。b) 读者通过防盗系统发生报警时,请主动配合门禁管理人员核查。将借阅证和图书交给门禁管理人员,核对借阅情况,确定是否违规。二、图书借阅证请妥善保管。发生遗失要及时挂失,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三、图书借阅证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发现使用他人借阅证借阅图书,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四、请爱护图书,严禁勾画撕毁图书。否则,将按章进行赔偿处理。南京林业大学图书馆于1955年全国第二次院系调整时单独建馆。建馆初期藏书仅7万册,包括1952年第一次全国院系调整时由南京大学及金陵大学农学院森林系转来的13700册;1955年华中农学院森林系调整过来的3000多册。1961年建成的图书馆大楼,面积5621平方米,现作为行政办公楼;1996年建成图书馆大楼,面积10719平方米。2017年47000平米的新图书馆全面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