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国内专利资助政策 2015年北京市国内专利资助一、 资助范围1、2014年授权专利的申请费和发明专利的代理费2、小微型企业授权前三年的年费4、发明专利第七,第八年度的年费二、 资助金额1、发明专利授权后,单位申请人每件资助申请费1500元,个人申请人每件资助申请费用1000元。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申请费用150元。3、委托本市专利代理机构的,发明授权后每件可以资助代理费1000元。4、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七、八年年费,每件不超过500元,小微型企业发明专利授权后前三年度年费,按照费减之后金额标准予以资助。5、单位申请人年度获得本条所规定的专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个人申请人年度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三、 申报材料1、资助金申报表1份(代办处发出申报接收通知后下载、打印并盖章);2、身份证明材料:本市户籍的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但有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工作居住证复印件;本市企业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市事业单位应当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本市其他单位应当提供主管机关发出的登记证明复印件。专利证明材料申报专利申请费的,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b.申报发明专利代理费的,应当提供专利证书和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申报国内发明专利第七、第八年年费的,应当提供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打印的收费信息查询页;四、申报途径途径1:申请人自行办理途径2:委托我方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