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里克利代表雅典工商业奴隶主和中下层自由民,特别是海员、佣工等第四等级公民的利益。他的国内政策以加强民主政治为核心。从公元前462年的改革开始,雅典公民大会在伯里克利的推动下,逐步通过了一系列的法令和措施,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剥夺战神山议事会的政治权力,使之分别归属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和陪审法庭。此后,战神山议事会只审理带有宗教性质的案件和事务。公民大会、陪审法庭和五百人会议摆脱了战神山议事会的牵制,完全成为雅典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执行机构。 (二)各级官职向广大公民开放。公元前457年后,第三等级公民取得担任执政官的资格,第四等级公民后来事实上也被允许担任此职。于是雅典全体男性公民基本上都获得了不受财产限制,通过抽签、选举和轮换而出任各级官职的权利和机会。 (三)实行公薪制。最初,由国家给予陪审法官每日生活津贴,后薪给制扩大到大多数公职,这就为贫苦公民参加政权管理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保证。 (四)限制取得雅典公民身份的范围。451年规定,凡父母双方皆为雅典公民者才能获得雅典公民权。 经过伯里克利的苦心经营,雅典的奴隶主民主政体日益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