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逐步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有效地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促进了社会财富的极大增加,人们的收入水平普遍提高。但近年来,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分配不公问题凸显出来。 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调整分配关系。如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年均增长10%;连续8年出台涉农“中央一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三农”问题,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各地平均2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每次平均增幅9%;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的帮扶力度,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覆盖,基本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等等。这些措施开始取得积极成效,“十一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实际增长7%和9%,2010年农村居民收入涨幅自1998年以来首次超过城市居民。 但也要看到,收入分配领域的很多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国民收入分配过多倾向于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居民收入占比持续下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持续下降,普通劳动者收入长期偏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达23倍;垄断行业收入明显偏高,行业间收入差距仍然较大,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金融业工资是最低的农林牧渔业工资的7倍;“灰色收入”、“隐性收入”甚至非法收入大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