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必须得去的,签了书面offer后,是可以反悔的。哪怕是签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你只要提前3天通知公司,你也可以离职。但是从道义上讲,如果你真的决定去第二家公司,最好早一点通知前一家,因为你一旦签了offer,对方公司就会进入相应的内部流程,给你安排各种硬件和入职事宜。如果不去,就不签,要是已经签了就早点给企业沟通。免得影响人家的招聘计划。虽然不受法律约束,但不符合职业道德,契约精神还是要有的。offer,是offer letter的缩写,其实就是“邀约函”的意思,相当于是一个通知说明。一般情况下如果你通过了面试,确定录用时候,对方的HR都会给你发offer,有时候是邮件,有时候是电话。但是,明白一点:一般的offer并不代表合同的意思,也就是说你接收到offer,并不是签了劳动合同,所以在签合同之前,你还是一个自由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