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军队学位委员会负责组织,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将反馈学位授予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公布。学位授予单位将专家评议意见作为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抽检结果将作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扩展资料:论文抽查的背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以下简称《抽检》),将全面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彻底扭转研究生教育质量低下的现实状况。根据《评估》要求,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应以人才培养为核心,重点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健全不合格学位授权点强制退出机制。该评估每6年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同时将评估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以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为主;每一轮评估的前5年为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随机抽评阶段;未开展自我评估的学位授权点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授权,按不合格学位授权点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