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非常有可能的,尽管是两篇不同领域文章、科研成果投稿到不同的期刊,、杂志,都有很大可能遇到同一个审稿人,更何况你这还是同一个领域的文章。如果是一个完全相同的文章切忌投到不同的杂志,这属于一稿多投,是绝对禁止的。这是一个严厉指责的行为,因为其:不必要地浪费了期刊版面及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对相关期刊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搅乱了依据科学成果的发表所建立的学术奖赏机制。 另外我国的法律也是明确禁止这种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有明确的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