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流程: (1) 学生可以在收到制裁部门负责人通知后的10个大学工作日内要求AIC考虑该案件,在这种情况下,部门负责人将向教务长报告。 (2) 在收到疑似学术不端行为的报告后,教务长将决定是否适合转介给AIC。 (3) 如果转交给AIC是合适的,教务长将与学生分享报告副本,并邀请学术参加AIC会议,并在会议之前对报告作出书面答复。(4) 学生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部门负责人将提出有关案件的指控并回答AIC的问题。 (5) 学生将被邀请对指控作出答复,并有权要求可以作为证人证明事实问题的与会者并通过主席发言。 (6) 如果AIC确信学术不端行为已被证明,将考虑到学生承认的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来确定制裁。 (7) 如果AIC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证明不满意,学生将收到一封结果信,通知此事,此事将结束。 学术不端的可能制裁: (1) 降低评估工作的分数以反映学术不端行为的影响,标记可能会减少到零; (2) 要求重新提交原始作品并修改参考文献,以获得加盖标记; (3) 要求重新提交新作品以减少或限制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