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特知识产权:欧洲专利和欧盟专利的区别有哪些? 欧洲专利局(简称“欧专局”)依据《欧洲专利公约》于1973年成立。欧专局采用统一的程序审查专利申请,申请语言可以是三种官方语言(英语、法语和德语)中的百任意一种,为欧洲和世界范围内的发明人、公司和研究人员在人口超过6亿的欧洲市场提供度发明保护。 欧盟专利(European Union patent ,或者Community patent或者European Community Patent),一般简称EU Patent是欧盟即将建立的专利制度。它的建立,将给专利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便利。 要获得统一专利,申请者可以平常的方式提交和处理欧洲专利。 在获授权后问,申请者无需在25个国家中选择专利生效的具体国家,可要求欧洲专利局(EPO)授予统一专利。在当前设定的12年过渡期内,申请统一专利时需要附带一份完整的专利说明译文。 考虑英语是首要语言,在德国或法国受理的欧洲专利申请将要翻译成英语。 借助翻译引擎的帮助,以英文受理的欧洲专利申请能翻译成欧盟官方语言中的任何一种语言。 现在的一般要求是将欧洲专利的权利主张翻译成两种语言,完整的专利说明书翻译是答新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