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规范引文注释:引文注释可分为夹注、脚注、章后注三种。夹注紧跟在引文后用括号,括号内除书名号不用其他标点,小一字号。脚注写在本页下,与正文间隔一行,用四字线分隔,注释号一般用圈号或角括号,顶格,回行齐肩。章后注在正文最后,亦用四字线分隔,写注释字样,每注为一自然段。 引文注释分古籍和现代文献两类。古籍标明卷、篇、条。如《史记·武帝纪》、《明史》卷71《职官一》、洪迈:《容斋续笔》卷五“翰林学士”条,如果有不同版本还应注明版本。注文书写注意前后一致。古文往往因文本不同而有字词差异,字义有异者,应随注引异文,最好能对异文有所辨析或考证,甚至要对因句读不同而产生的异义加以说明。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断句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差异。现代文献标明作者、文名、出版单位、时间、页码。如×××:《论××××》,《西北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政治学原理》,××出版社1998年版第×页。外文引文不用书名号,用斜体区别书名与其他。如果在文章后另有参考文献,凡是引用参考文献内的内容,出处一般采用文中夹注,夹注参考文献的简称(作者加出版时间)。但是这种夹注必须能在参考文献中方便查阅,所以参考文献应当以作者名用拉丁字母排序,并紧跟出版时间,同一年有多种文献者,还要用字母标明顺序)。为了写作方便,可在初稿中就用自己看得懂的最简洁的词语标上出处,最后定稿时有查对依据。这对初学者比较重要,否则往往会在定稿时找不到初稿引用的文献出处。 如果转引二手资料,一般应核查原文。确实无法核查的,应注明“转引自×××”。如果不核查,很容易出现误引。即使是引用一手资料,定稿时也要核对,因为经常有笔误。引用的错误有二:一是错字(如人名中的卞壶和卞壸、杨璇和杨琁、司马彤和司马肜之类)和误记,如一位名家的引文,就把《论语》的“学而”和“述而”记错了;二是误意,甚至断章取义。如引《后汉书》刘秀“仕宦当为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一语,就说“执金吾有很大权势”,实际上完全误会了原意。执金吾不过是仪仗华丽而已,如果说执金吾有很大权势,与今天说国旗班仪仗队有很大权势差不多。《魏书》中关于北魏崔亮对“停年格”的评价,实际是强调循资停年的无奈和苦衷,而许多人不读原文全部,转引其中几句,把它作为对循资停年的批判,与原意不符。更为突出的问题是,你有可能根据标引却找不到原文。我曾经看过一篇本科生的论文,引用了郭沫若的《奴隶制时代》一段话,恰恰该书我很熟悉,印象中似乎同郭沫若说的意思相反,就拿原书核对,结果花了几个钟头把《奴隶制时代》仔细翻了一遍,根本就没有这段话。其他注释:常见的有题注、说明、其他议论、次要观点。题注一般用星号,除题注外,其他注释与引文注释混排。作论文,这种注释非常重要,尤其是其他议论和次要观点,放在正文中会冲淡主题,而放在注释中会增加正文的深度和广度,学术水平往往体现在这种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