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上没有专门关于“APP”专利的分类,与其相关的是时下备受瞩目的计算机软件专利和商业方法专利。从本质上讲,它就是一个计算机软件。与此同时,绝大多数的APP旨在实现一种商业方法。APP专利与商业方法专利虽不是同一概念,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很多基于APP通信、金融、管理、娱乐等方面的专利已经落入到商业方法专利的范畴,有关商业方法专利的研究成果对研究APP专利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然而,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APP专利的时候,则不能简单地用“计算机软件专利”或者“商业方法”专利来概括,而是要根据现行《2015国际专利分类标准》具体确定其专利类型。国际专利分类标准向来主要是依据技术手段(或技术类型)来对专利进行分类的。就实现APP功能的技术手段而言,涉及APP的专利主要属于“G06Q”分类。我国APP专利在2003年之后呈现大幅增长趋势,在2015年APP相关专利申请数量超过1万件,达到峰值。但授权数量却极少,2012年最高,还不足600件,这说明绝大多数APP专利申请最终并没有被授权。这也让众多APP设计者们备感困惑:APP是否能够受到专利保护?APP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被授予专利?2009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商业方法专利的审查方式”作出尝试性规范,但由于缺少法律的明确定位,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APP能否申请专利,以及如何申请专利”等重要问题并没有给予准确回答。为此,国务院在2015年6月份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将“研究商业方法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列入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