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所以走在你的左边我在很久以前认识他,见过他的照片,听过他的声音,可是没见过他。 有很多写字的人都是这样,跟自己的编辑合作多年,却从未谋面。我亦如此。 第一次拨电话给他,以为自己拨错了号码。因为电话那头的声音太纯净太清澈,我以为那是个二十岁的小男孩。迟疑了一下,报出了他的网名,并且礼貌地加上了“先生”两个字。电话那头的声音说:“我就是,您是?” “我是紫水。”我说。 他的声音立即笑了起来,“紫水?!真的是你么?呵呵,没想到你会打电话给我。” “是这样的。”我解释给他打电话的原因,“那篇本来明天要交的稿子我还没写完,你没在网上,只好打电话给你,打扰你么?” “没有啊!没有打扰。”他说,“就那么不情愿打电话给我么?呵呵,认识你这么久才打一个电话给我,还是万不得已。” 我从未告诉他我的电话号码。我不常打电话。我甚至没有手机。我们用MSN联系,有时也写email。他曾经开玩笑地说,写字的女人是碰不得的,她们都有这样那样的怪毛病,让人消受不起。 那个电话的一个月以后,我在三里屯和朋友见面,她是某家杂志的编辑,为了一个“地铁爱情”系列约我见面。她说:“你跟宣澈合作那么长时间了,见过面么?” 我一愣,“谁是宣澈?” “就是你MSN上那个清澈啊!” 哦,原来他叫宣澈。他有个别致的名字。“没,没见过。” 她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她和一个穿黑风衣的男子,那男子比她高出一个头,宽宽的肩膀,宽宽的额头,柔和的眼神,柔和的表情。“这就是宣澈。我上星期刚见过他。” 我拿起照片又仔细看了看,之后笑。我说:“他的声音跟他的样子倒是很符合的,一样那么斯文和气。” 她掐灭了手里的香烟,也笑,“这个男人柔和得不象话,跟他坐在一起时间就像静止了似的,除了眼前这个人就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我望着她,问她是不是心动了。她问我什么叫心动?我说,就是你坐在一个人面前,除了他什么都感觉不到。她说那她就是心动了吧。她说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还有那样的笑容那样的柔和,让她没有办法不心动。 我又问她,有没有可能在一起呢?她摇头,她说宣澈一见到她就告诉她,他有一个心上人,那人是他找寻了十几年才找到的人。他说这个人不跟他见面,甚至不肯给他电话号码。宣澈还说,这个人叫紫水。 听了这样的话,并未惊讶,早料到了似的镇静。 回到家,上MSN,对他说:“我们见面吧。” 他在那头很久很久没有回话。最后他说:“你确定么?” 我说:“我们认识两年了,同在一个城市,再不见面说不过去。” “哪里?” “双安大门口,明早十点。” “你穿什么衣服?我怎么认你?” “你穿一件黑色的风衣吧,我会认出你。”我说完,下线。 我在第二天早晨九点半出现在双安商场旁边的一个报摊前,我在寒风中看到了昨天在照片上见到的那个男子。挺拔儒雅,风度翩翩。 “你到得很早。”我站在他面前,比他矮了一个头。 “你跟我想象的一样。”他答非所问地对我说。 “哦?你想象过我的样子么?” 他笑,果如朋友说得那样明亮灿烂。“想过不止一万遍了。” “我跟你想象的一样么?”他问。 “我没想象过你的样子。”我说。 我们沿着马路往前走,宣澈走在我的左边,似一道温暖的屏障,我感觉不到他身旁流淌过的车流,我感觉不到我们之间流淌过的时间。 “你倒很有绅士风度,跟女士散步一直走在左边的吧?” 宣澈侧过身,“我三十岁了,不是小男孩。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 我听到过各种各样的甜言蜜语,我写过一千一万种柔情蜜意,可我没有见过这样的感动。宣澈这样说,我好像看到了一个身影在芸芸众生中苦苦地寻找,终于找到了的时候,却不能靠近。于是他等,等到能够靠近的那一天,他已经三十岁了。 “你想要什么?” “我想爱一个人。” “你怎么爱一个人?” 宣澈望着我,轻柔地一笑。他说:“走在她的左边。”
《男生女生》还不错吧!
就直接打印后快递过去就行了,至于信誉现在方面一般都没问题,主要是看你的风格是否与该杂志的风格相符合。
我是杂志社的特约作者,作文类的!你要是投成人类的还是知音好!曾经一稿5000,像我投非成人类的建议别投了,整理一下上出版社出个集子吧!唉,现在挣钱难了
纠缠的十指曾经能握住轨乐的时光,如今却握不住软软的沙,因为它会从细细的指缝中溜走,犹如逝去的感情,渐渐消失。审视手掌,隐约可见的除了掌纹,就只有沙粒留下的浅浅的痕迹。轻轻抚摸它们,想把它们抹去,痒痒的,触动了,触动了回忆。 清是我认识不到三个月的男生。看上去,有其他男生少有的“傻气”。出于一种“物以稀为贵的心态”,我开始留意他。更有意思的是,我发现他也在留意我。当彼此的目光相遇时,常常心照不宣的朝对方笑笑。很快,我们就交换了电话号码。于是,煲电话粥就成了我那段时间闲暇之余唯一的活动。 “上网吗?”在一次电话里他问我。 “上的,怎么?”我以一种奇怪的语气问他。 “那就进聊天室聊聊吧。” “好的。” 于是,我们转移阵地,开始打网战。这一战一打就是大半年,可谓是场持久战。 再一次回到现实里,是后来的一次网聚。我们算是网友吗?不,因为相逢不在网,何以称网友?所以那次网聚,我们都开了天窗,翘聚去玩DDR ,度过了一个快乐的一天。第二天,我意外的收到了他的E-mail:早想约你出去玩,昨天终于实现了,那是一次与会吗?嗯,我很期待你的答案。只有傻瓜才不懂他话里的意思,也只有傻瓜才会say no,因为他确实不错,最重要的是我动心了。 接着发生的事,就和许许多多的爱情故事一样,我们携手走入了属于我们的感情处女地,这片地带是空白的,等候我们去上色。一个星期过后,它是红色的,因为感情是浓烈的。一个月之后,掺进了灰色,因为有了争吵。二个月之后,加进了蓝色,因为有了了解。三个月之后,混进了绿色,因为爱在加深。四个月之后,揉进了黄色,因为产生了默契。五个月之后,染上了米色,因为感情已趋于平稳。到了第六个月,却全换成了紫色,成了一片伤心地。我已经见不到来时的路,摆在我眼前的只有离开的路。我可以肯定那不是来时的路,因为路口有了醒目的标语:分手。“有原因吗,有原因吗?”我大声的喊,可是空荡荡的四周只充斥我的回声,没有他的回答。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离开。我轻轻取下那块标语,揣着它,踉踉跄跄地离开了。 我常常把玩这块标语,细细品味“分手”二字。“分”:一“刀” 把“人”划开——肯定会痛。总以为爱情就好比左手我右手。找到适合自己的人,应该像左手找到右手一样。世上再也找不出第三只手能和其中的另一只配对。因为没有一只手能像自己的左手和右手一样可以握的那么自然,那么牢,那么贴切。所以分手一词,用来描绘感情的结束,是在贴切不过的了。我也常常问自己,分手有原因吗?只有一个原因,就是男人不喜欢女人了。会从喜欢变成不喜欢吗?会。因为感情会淡,人也会变。当时的喜欢,只是当时,并不是现在。人说女人善变,其实男人更善变,更易冲动。今天喜欢,明天就不喜欢了。 到头来,苦的,为难的就只有女人了。 当男人向女人提出分手的时候,是绝对没有挽回的余地的。对于男人来说,这两个字是一种解脱,可以解开束缚。对于女人来说,是一把剑,刺破了她们的心房,痛到麻木为止。而且伤口永不会复原,会不断溃烂。倘若这两个字从女人口中说出来,形同空文。因为女人的心肠太软,拗不过男人的诱,分手总不会成功,最后把伤害自己的机会拱手让给男人。 这个时候,逃避现实,是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的方法,用时间来冲淡一切是最切实机的方法。但对于恋旧的人来说,都不管用。于是,人们又开了另一种良方叫以毒攻毒,以新换旧。要忘掉旧伤,找个新伤。要忘掉旧人,找个新人。如此的恶性循环,最终招至的就是伤痕累累。忘怀不了伤痛,放不开它,就只有紧紧的握住它。那并不残忍,因为人时时活在不断发生的小痛大痛中。留住那痛,体味他特有的美丽。别样的美丽,只有别样的人才会懂。 我的爱,我的伤,我的痛,今夜,我只能握住一样。我毫不犹豫,却也无从选择,因为我的手已无法自主地握住了痛,我感觉到了粘乎乎的液体在下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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