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参考文献上面出现短横线吧?不能删啊??!!,删了这条线那还叫脚注吗。如果真是你在参考文献下面搞出什么线了,也不用管,期刊排版的时候自然给你去掉了。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里),参考文献仅需列出参考书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发表的期刊、著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 2标注,放脚注,参考文献用[1][2]标注,放尾注。 有的刊物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都要在内文标注,有的刊物对参考文献不要求内文标注,在尾注列出就行。按最新的CNKI规范的要求应是前者。为保险起见,你还是都标吧。注:参考文献如是著作要标页码,论文只要标出期刊是第几期。 例:参考文献:[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 1997,(5)[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