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式是: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过475元的 5 0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8375元至70375元的部分 40 10375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①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②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4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2000元,则 王某 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400-1000-2000=6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375=9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