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必须具备:1、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知识,担任教学、科研工作,曾获校级以上优秀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 2、系统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其中一门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 3、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个别教学科研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到研究生班毕业或本科学历。 4、教书育人业绩突出,考核优秀。 5、外语水平一般能达到“四会”,至少能用外语撰写专业论文。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 二、破格晋升副教授除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学术论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美国工程索引(EI)、科学技术索引(ISTP)检索、收录一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2、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指正刊,下同)上公开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专题学术论文10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4篇以上,经同行专家鉴定(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组织)有创见的论文二篇以上。 3、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8万字以上学术专著一部,并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专题学术论文3篇以上。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二等奖、三等奖各一项的科技成果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三名),并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专题学术论文二篇以上。 5、主持省级项目及课题、省级基金项目及课题并通过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6、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 7、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二等奖获得者。 8、深入基层从事科技推广、开发、扶贫、科技教育兴农等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其成果通过省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已在较大范围产生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受到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奖励)一次以上。 9、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科研成果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名),且将该成果推广、运用生产,创造经济效益达100万以上。 10、省社科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前二名),并在国家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专题学术论文5篇以上。 11、在艺术院校从事艺术创作或表演成果获国际优秀(含提名或无等级)以上奖励一项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二项,或省部级二等奖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