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网上备案审批,原来的纸质费减证明一律取消。若审核通过,则在一个自然年有效期内,该申请人提出专利费减请求的,即可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享受相应比例的专利费用的减缴,无需按照专利申请逐件再次提交专利费用减缴证明。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备案,以便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前备案。每次审核期限为一个月。(具体信息以国知局最新发文为准)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 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 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例:个人 以下是备案系统需要填写的信息:(一)申请人姓名及与申请人相符的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港澳台身份证等其它有效证件的号码;(二)手机号码;(三)详细地址; 以下是您需要准备提交给所在代办处审核的纸质材料:(一)身份证复印件(如无身份证的请提供护照等其它有效证件:军官证、港澳台身份证等);(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