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开证明丢失情况的确可以张口就来,但是补办必须要有据可依所以在补办前必须要丢失证明作为丢失证据。开具丢失证明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丢失者仍然在读,可以在学校的教务处开丢失证明,只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就可以了;另一种情况是丢失者已经工作,那么就需要在工作单位开丢失证明,这时不仅仅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还需要书写丢失证明申请书作为证据留存在工作单位。第二步,准备文件补办时需要提供的文件不仅仅是丢失证明,还需要对个人情况,丢失情况分别进行说明。首先是个人情况,大部分的学校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就可以了。其次是丢失情况,很多人对于自己学位证书丢失的情况并不是很了解,那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借助专业的媒介。按照大多数地区的要求,丢失者需要在地级以上的报纸或刊物上刊登自己的遗失信息,公告上要说明自己遗失了学位证书,并且简单的对学位证书进行描述。第三步,申请补办回到学校后将丢失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刊登的报刊提交,就可以进行补办了。补办前老师会根据个人身份证明进行初步的身份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填写申请表进行补办。这里需要注意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士学位证书在丢失后不能补办原件,只能补办学位证明书作为同等代替。第四步,审核后拿证申请后发布的学位证明书还需要经过学校的审核,审核完成后,这份学位证明书就可以开始生效了。为了再次丢失出现麻烦可以先进行复印,保存几份备份。扩展资料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毕业生在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及毕业论文均达到优良,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外语统考合格成绩,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主干课程”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所授予的一种学位。它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并可以据此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士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