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的时候广告费属于广告费-广告宣传费。根据已经废止的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广告是经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2)已经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综合来看,广告费应该指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扩展资料广告费用预算的编制方法很多,在实际操作中经常被运用的较为简便的编制方法有:目标达成法。这种方法根据企业的市场战略和销售目标,具体确立广告的目标,再根据广告目标要求所需要采取的广告战略,制定出广告计划,再进行广告预算。这一方法比较科学,尤其对新上市产品发动强力推销是很有益处的,可以灵活地适应市场营销的变化。广告阶段不同,广告攻势强弱不同,费用可自由调整。目标达成法是以广告计划来决定广告预算。广告目标明确也有利于检查广告效果,其公式为:广告费=目标人数×平均每人每次广告到达费用×广告次数。广告费的列支,除应注意取得正式发票和有关附件等外来凭证外,尚应注意保存广告样张,以免查账时遭税务稽查机关质疑,此点常为企业所忽略,须特别留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申报扣除广告费,须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告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