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技术职称认定(一)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认定的要求:1、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在职证明。2、申报人档案由工作人员审阅,核实以下档案内容。(1)毕业生登记表(核实学历及毕业时间)。(2)报到证或劳动合同(核实参加工作时间)。(3)转正定级表(核实转正时间)。3、申报人递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二)申报程序1、认定初级职称人员领取《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登记表》。认定中级职称人员除领取上述两份表格外,还需领取《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备案表》。2、申报人根据本人的工作业绩情况,按照表中所列项目逐项认真填写,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填内容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后交回。3、我处工作人员审核申报人提交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报市职称办公室备案。4、领取《职称证书》。由单位人事部门领取,个人领取需持有效证件或存档证,领取时需在《初聘专业技术领证登记表》上签字。(三)收费标准:初级认定:100元/人,中级认定:150元/人(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一)申报人员提交以下材料: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 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4.《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5. 按评审标准规定的,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著作、论文或技术报告(两篇,每篇3000字以上)。6.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始件及复印件。7.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始件及复印件。8.职称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原始件及复印件。9.市人事局“职称办公室”规定的其它条件。 破格晋升人员,按规定提供有关破格材料。(二)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程序及要求: 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我处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申报: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审核:我处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我处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颁发证书:根据有关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下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由我处填写《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一式两份,报送市职称办公室审核,领取《职称证书》。(三)收费标准:高级200/人,中级150/人,初级100/人(不含评审费)备注:由于职称评审工作需要与各专业评委会配合进行,最终评审结果以北方人才网公布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