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涉外专利?涉外专利就是申请国外专利的另一种说法,主要通过国内代理公司或者第三方机构来申请外国专利。二、涉外专利申请途径涉外专利申请途径有以下PCT申请巴黎公约申请欧洲专利申请单一国家申请香港专利台湾专利澳门专利1、PCT途径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而不是分别提交多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申请),即可请求在为数众多的国家中同时对其发明进行专利保护。PCT专利申请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其中,国际阶段由国际局受理专利申请、国际检索、国际公布、初步审查等步骤。经过国际阶段之后,专利申请人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在国家阶段由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负责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人只能通过PCT申请专利,不能直接通过PCT得到专利。要想获得某个国家的专利,专利申请人还必须履行进入该国家的手续,由该国的专利局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该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不适用PCT途径。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及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所提及的现有技术资料,对本发明的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判断,并可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如果必要的话),然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程序。2、巴黎公约途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根据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在任一成员国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后,再向其它成员国提出申请时可以享有12个月的优先权,对于外观设计申请,可以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在此期间内有关该申请的任何公开或使用等,不影响该申请的新颖性。由于中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中国申请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后,可以利用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在向国外申请专利时要求优先权。3、分国家申请(也即是单一国家申请)单一国家申请专利是指申请人根据不同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申请专利的程序、所需提供的资料、申请费用等直接到国外的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申请专利,受理单位是具体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局或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将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应当首先在中国国内申请专利。向国外申请专利时,需委托具有涉外专利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另外某些国家或地区并非巴黎公约和PCT的成员国,只能依其国家法的要求提出专利申请,如台湾不是PCT成员,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不支持优先权。4、《授予欧洲专利公约》申请,即欧洲专利申请《授予欧洲专利公约》,该公约于1973年10月5日在慕尼黑签署,1977年10月7日生效。《欧洲专利公约》确立了欧洲专利制度,旨在加强欧洲国家在工业产权领域的合作,以便通过单一的授权程序在若干个缔约国或所有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1977年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建立欧洲专利局,其职责是向欧洲专利组织的成员国提供基于单独专利申请和统一专利授权程序的专利保护,使发明专利在一个、数个或全部缔约国获得保护。如果申请人意欲在3个以上欧洲地区或国家申请专利,通过本条约将较向各缔约国逐一提出申请更迅速、经济。5、非洲知识产权组织专利申请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Af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OAPI)是由前法国殖民地中的官方语言为法语的国家组成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地区性联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包括:喀麦隆、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刚果、乍得、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 (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坦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赤道几内亚、科摩罗(共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