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中的关键词里面的内容用“;”隔开。学术论文格式要求1、论文中文题目。(二号宋体加粗)2、作者姓名:作者所在单位名称,所在省和城市名称,邮编,如多名作者则分行依次排列。(作者:小四号仿宋;单位等:六号宋体)3、摘要:150~300字,需有简明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结果、结论等,摘要书写中不能出现“本人”、“本文”等第一人称称谓。(五号宋体,摘要两字加粗)4、关键词:3~8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隔开。 (五号宋体,关键词三字加粗)5、引言:简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的前人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基础和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预期结果和意义等。引言应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不要成为摘要的注释。(内容均为小四宋体,行距5倍下同)6、正文:论文的核心,要求主题新颖,观点明确,有理论高度,有实践基础;论据充分,引文准确,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字简练,图表清晰。为了规范学术论文,深化学术文献的研究和统计,多层面提高中文文献检索水平,使更多的学术论文进入科技工作者的引用范畴,达到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研究的目的,中国科协对中国科协系统学术期刊学术论文中的关键词选择和排序,做出有关规定,并请各有关全国性学会和各省级科协学会部,通知各全国性学会及省级科协、地(市)级科协和省、地(市)级学会主办的科技期刊编辑部,在出版工作中按照规定要求执行。规定如下:关于在学术论文中规范关键词选择的规定(试行) 一、发表在中国科协系统学术期刊中所有学术论文,必须在摘要后列出不少于4个关键词。从技术角度考虑,没有关键词的论文应列入非学术论文类。 二、这些关键词按以下顺序选择: 第一个关键词列出该文主要工作或内容所属二级学科名称。学科体系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国标GB/T1 3745-92)。 第二个关键词列出该文研究得到的成果名称或文内若干个成果的总类别名称。 第三个关键词列出该文在得到上述成果或结论时采用的科学研究方法的具体名称。对于综述和评述性学术论文等,此位置分别写“综述”或“评论”等。对科学研究方法的研究论文,此处不写被研究的方法名称,而写所应用的方法名称。前者出现于第二个关键词的位置。 第四个关键词列出在前三个关键词中没有出现的,但被该文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事或物质的名称,或者在题目中出现的作者认为重要的名词。 如有需要,第五、第六个关键词等列出作者认为有利于检索和文献利用的其他关键词。 三、各期刊编辑部对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学术论文的质量负有重大责任和义务。关键词是学术论文进入流通和引用的窗口,规范关键词选择有利于检索和引用。希望各编辑部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深入开展编辑业务研究,精益求精,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刊物质量。 四、各全国性学会和地方科协学会部在组织学术会议、学术论文时,请提醒作者参照此项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