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学术堂了解,当毕业答辩时遇到这样的问题时,会有摸不清头的纠结,“大改”对于毕业论文写作如同重写般的;在面临这种境况的同学,建议放平心态,“既来之,则安之”;也该庆幸答辩通过,论文没有要求重写重新答辩。 既然答辩已经通过了,就相当于最大的关已经过了。剩下的需要改动的地方,就根据导师的意见去修改。你导师所说的需要大改的地方,在答辩过程中,其他导师有没有提出过问题或者建议,如果有的话,应该综合起来进行修改。 总之,改肯定是要改的,因为最后定稿了之后要提交,保存到图书馆系统,以备日后抽查只需。不过,你的论文应该主要内容没什么大的问题,不然答辩也不会通过。所以,没必要过于忧虑,和导师沟通好,按部就班的进行修改就行了。
需要。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所有学位申请人全部须进行修改。学生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修改或不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的,其学位申请将不予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学位论文修改后,学位申请人应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定稿表》(以下简称《定稿表》),并经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审核签章后,方可正式定稿存档。《定稿表》和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全部论文文件,通过研究生系统提交)于6月15日15: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并于6月20日领取纸质版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人签字后于6月22日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论文全文电子版同时向校图书馆提交定稿,作为上级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位论文抽检的文本。图书馆论文采集系统的提交办法以图书馆相应说明为准。扩展资料学位申请人应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的“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模块内核对本人学位授予信息学位授予数据用于教育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学位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部责任。申请人在核对无误后,应在规定时间点击“打印”按钮,生成《学位基本数据表》进行签字确认,并于6月15日15:00前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材料提交《定稿表》《学位基本数据表》和签字后论文的提交以区队为单位,由区队长负责。区队长提交材料时应上报未提交人员名单。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关于答辩后论文修改与提交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研究生毕业论文盲审通过了,但提了两条修改意见,这就不需要再送盲审了,再送盲审的要求是:如果是送两名专家一人未通过,如果是送三位专家,两人没通过,当然有的学校是即便是三人有两人通过也还要重送新的第三人。只是修订建议你也要和导师讨论是否需要修订和该如何修订。
最好是更改过来不会影响学位证书的只是可能会抽查检查,如果出现问题就不好了导师也会收牵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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