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行政决策的基本原则 信息准全原则; 预测原则。问题和结果都有预测,“不预不立”; 系统分析原则。每项决策应互为系统,而不是互相排斥; 对比择优原则(满意原则)。最好方案不存在,往往选择满意决策要求的方案; 程序适应原则; 切实可行原则。最理想,未必可行,执行起来应没有大的阻碍,行政决策不能违背法律; 大胆创新原则; 动态调整原则; 民主参与原则; 依法决策原则。 二、 行政决策的基本程序 调查研究,界定问题 找出问题,界定问题的范围、程度和差距。 科学预测,确定目标 行政目标有几个来源:(1)人大制定的法律;(2)上级机关下达的目标;(3)党的政策规定的目标;(4)行政机关自身确定的目标。 确定目标,应注意:有针对性,能够解决问题;决策目标明确;必须合法,合乎公众利益;有系统性;有可行性。 科学设计,拟定方案 拟定方案的依据是决策目标和决策标准,它分两步:第一步是粗拟阶段,即轮廓设计阶段,这个阶段让设计者大胆假设,大胆创新,不受约束,尽量把有价值的想法和方案想出来;第二阶段是精心设计阶段,根据决策目标和决策标准,根据领导意图以及所拥有的资源情况,对几个重点方案进行精心设计。精心设计要求:必须细致周密,考虑到决策目标最佳实现途径,考虑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几个方案必须具有排他性,不能互相交叉,不能重复。设计出积极方案和应变方案。 综合评价,选择方案 决策方案的评估和选择,一般由行政领导者来进行。这个阶段就是进行决策。 评估方案必须要看哪个方案能够很好地实现决策目标,能够达到决策标准,根据经济、技术和人力资源情况可满足问题解决的条件,更具可能性,同时,要审查方案的法律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可行,决策是行政领导者的责任,他们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方案,也可以将几个方案综合起来。 实施检验,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