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可以的
可以申请,在权利要求中要注意和已有申请说明书、权利要求的区别,建议将权利要求具体化,独立权利要求详细点,突出与现有技术的区别
如果对问题的解决是本领域内技术人员想不到的,并且取得积极效果,可以尝试申报,但也有可能审查员会认为是现有技术。权利要求在撰写时候最好与现有的专利避开。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新型应具备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等条件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不行,将其中的一个删除。会违反专利法9、22和细则13等规定。“钟馗谈专利博客”
不行的,在后的申请对在先的申请来讲,失去了新颖性;但是同一发明在新领域有新应用就不一样了,可以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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