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法律修改后如果对于施行前已经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也不会有再审,再审的进行只能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或者检察院提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