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英美名称的名称是前姓的名称。例如,JohnWilson译为JohnWilson,John是名字,Wilson是姓氏。另一个例子是爱德华·亚当·戴维斯(EdwardAdamDavis)译为爱德华·亚当·戴维斯(EdwardAdamDavis),爱德华是名字,亚当是名字,戴维斯是姓氏。女人的名字在结婚前有自己的名字。结婚后,通常是自己的名字加上丈夫的姓氏。扩展资料:英美名称特点:书写时,该名称通常缩写为前缀,但是姓氏不能缩写,例如G.W.Thomson和D.C.Sullivan等。正式场合通常被称为全名,但是亲密的关系经常被称为其全名。家人,亲戚和朋友除了自己的名字外,还常用昵称(nickname)。口头名称通常被称为姓氏,例如“怀特先生”,“史密斯先生”。)。在以英语为本国语言的国家/地区中,名称组成基本上与英语和美国相同。
很明确的告诉你 名在前 姓在后
根据你所投递的杂志而不同具体看问题。有的名字还让写缩写字母。
我在英国读过出版学,footnote/ reference/ bibliography 里面的人名两种格式都可以,但是当采用先写姓氏的格式的时候,在姓和名之间必须加comma(逗号)。 例如:Hardy, Thomas,这样读的人就知道你把姓氏放在了前面。楼上所说的大致引用格式也是正确的:外文参考文献格式:[序号] 作者的姓名书名(英文书名用斜体)[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社),出版年:起止页码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名在前,姓在后
1、英语姓名结构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中名)+姓。如 George Walker Bush (中译:乔治o沃克o布什)。 George是教名(Given Name),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其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的名字,有点像中国的小名(乳名),但它是要叫一辈子的。 Walker是中名(Middle Name),即本人在以后另取的一个名字,排在教名后,在很多场合往往缩写,如Walker缩成首次母W,或者干脆略去不写,所以,要不是为了与其父亲、美国第41任总统老布什分开,一般情况下,美国现任总统的名字经常会写成:George Bush(现在我们常见的形式是:George W Bush)。 Bush是姓(Family Name),说明其家族渊源,这跟中国相似。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 英语中的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一般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以及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第一作者姓在前名在后,姓与名之间用逗号,第二作者名在前姓在后,之间没有逗号,名一般用首字母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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