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抽查不合格次数增加而增至1年、三年、乃至取消招生。今年起,每年抽查一次博士论文,比例不低于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学位数的10%。重点抽查7类论文,其中包括导师1年内指导3篇博士学位论文的,以及往年在国家、省级学校论文抽查中有“不合格”情况的。论文抽查由校外3位同行专家匿名评议。如一次抽查同一导师指导的两篇论文被评为“不合格”,取消其下一年招生资格;如连续两次抽查中同一导师均有指导的论文“不合格”,该导师3年不能招生。同一学科点有多篇论文或多次出现“不及格”,面临减招或取消招生的处罚。
你好:这个问题是很现实的问题,为了保证博士培养质量或者研究生培养质量,最近几年出台论文抽检制度。一般硕士抽检比例要高于博士论文抽检比较。同时有国家、省和校三个层次。第一次送审,有不合格的,将不合格的再次送审,不合格才认定为不合格。为此,不合格一般将论文修改,再次送审,严重的可以吊销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追究导师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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