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写入基金。由于论文水平较低、评审过程敷衍或者版面费极高,被包括中科院、华南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校录入期刊“黑名单”或者“预警名单”。
违背科研诚信行为的应该对其严格追责。撤销其相关项目,并追回所获得的荣誉及奖励,给予当事人处分及开除,若涉嫌贪污、等违法活动,应依法处理。
我认为应该封杀掉这名科研者,纳入科研机构雇佣黑名单,拒绝发表其后续的论文等。毕竟科研是严谨的,否则国家的科技水平难以进步。
首先科研成果会被取消,并且依据情节的严重性还有可能面临降职等处理,因为在我国诚信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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