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老师出的题目吧:-)有几处需要展开讨论。1、张某在后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间是否要求了在先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张某在后实用新型申请的申请日(专利法第28条和第42条意义上的申请日)是2001年12月20日。若存在优先权日,则专利法其他条款中规定的申请日应当理解优先权日。2、若张某在后申请并未要求优先权,则承德家具厂可以选择策略很多:第一先用权抗辩;第二现有技术抗辩;第三,准备材料(比如专利局在发明专利审查中使用过的材料)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第四,利用专利无效作为筹码进行和解。若张某要求了优先权日,家具厂应当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或者以此为由进行和解;如果证据充分可以准备材料证明先用权成立。目前主要看张某的专利权是否稳定,如果稳定,则张某最多不收家具厂的侵权赔偿。如果不稳定,很有可能鸡飞蛋打。家具厂需见招拆招,具体方式上面简单说过了。请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