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程序1、推荐免试学校公布推荐免试的标准、名额和选拔程度;2、应届毕业生本人根据推免条件提出申请;3、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或工作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4、获得该校的推免资格的毕业生,向研究生招生单位(该校或外单位)提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复试申请;5、接收单位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书。复试合格者,发给接收函。申请材料一般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表2、自荐信3、导师推荐信4、成绩单5、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6、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7、有的学校要求英语水平类证书(如四六级、托福、GRE等成绩)